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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四足巡检人形操作双机器人协同系统研发及试验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四足巡检人形操作双机器人协同系统研发及试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宝珠寺水力发电厂,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

2.2 项目规模:4×175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技术成果交付截止之日,其中从发包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工期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软件开发及维护-四足巡检人形操作双机器人协同系统研发及试验(CHDTDZ032/22-QT-00701):研发并验证一套面向水电站智能运维的“四足巡检+人形操作”双机器人协同系统,构建具备自主感知、空间认知、智能决策与协同执行能力的智能化运维体系。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四足巡检人形操作双机器人协同系统研发及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合同业绩或1项自主研发具身智能机器人销售合同业绩(需提供自主研发证明材料)。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5 09:00到2025-1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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