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0 10:00:00
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项目钢轨装卸短倒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项目钢轨装卸短倒服务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轨装卸短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里程范围DK2+493.029~DK15+818.906,全长13.325km,包含:营城子站(含)-幸福村站(含)-前牧站(含)-东南山站(含)-周家沟站(含)-银杏大道(含)-辛萍街站(含)-辛寨子(含)-工业大学站(不含),共8站8区间的土建、全线正线轨道(不含出入段线)工程施工,沿线经过营城子镇、生态科技城、辛寨子高强度住宅区。与既有线路和规划线路换乘交叉面多,各接口管理工作艰巨;车站沿线相邻建(构)筑物的保护、加固、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改、交通疏解等,涉及的产权、管理单位多,施工干扰大(周边环境复杂,施工风险大)。
2.2 招标内容
2.2.1 钢轨装卸、短倒服务。
所运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钢轨装卸短服务,须符合用户需求。
2.2.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设备人员。
(3)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国家大中型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同类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同类服务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行政处罚;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http://www.gsxt.gov.cn/);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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