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破损道路翻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涉及到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下达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内容,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5.最高限价:899548.18元,具体详见公布的最高限价。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共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审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查询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2年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以上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4.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资格: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书)。
4.7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T-69-2014)中配备标准的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2)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除外)、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及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已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4)企业业绩:至少提供1个2022年12月至今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不同投标人单位的法人、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股份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由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
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