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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林果技术推广站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9,6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69,6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一标段大柳树、车辙、六川店、龙丰、南坡(3049.07亩)进行森林抚育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69,6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个月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0,3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70,3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二标段高家湾、三星、司家窑、五七、张家崖、光明、刘家台(3050.93亩)进行森林抚育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70,3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
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宝鸡市金台区2025年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森林修复项目(第二批)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
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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