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油区地下水环境筛选评估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油田公司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地下水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对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和评估,客观评价油田开发对地下水影响,针对性制定改进提升措施。项目估算金额1200000.00元
2.2招标范围:在涉及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生产区域选取典型场站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状调查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制定提升改进措施及下步调查评估方向。本项目所需服务商1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
2.4标段描述:在涉及合水县生产区域选取典型场站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状调查和评估,通过采样监测、数据分析等手段,明确该区域内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和污染途径,研判油田生产活动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与范围。编制评估报告,制定提升改进措施及下步调查评估方向。
2.5服务地点:庆阳市合水县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土壤地下水调查项目业绩一项。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至少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服务人员至少8人,至少有一人持有持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认定监测内容至少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化学需氧量、氨氮、钠、硫酸盐、氯化物、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铁、锰、铜、锌、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以及石油烃等。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1-10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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