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燃油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燃油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0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本合同期采购预算约为13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含税、运输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柴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车辆加油服务
1.8交货期:在合同期内(1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应柴油。
1.9质保期: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提供罐体安全检测合格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日后能够提供所供柴油来源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来源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供应商须提供危险品押运资格证书 (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须具有成品油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9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5日9:00至2025年11月7日16:00(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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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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