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度洛阳市分行部分网点改造110联网报警系统安装服务;洛阳市分行今明年预计10个网点或县行改造计划,为能保障改造网点保质保量通过公安部门验收通过,需要招标1家安防报警系统设备及安装供应商,安防报警系统分为110报警系统和省分行预报警。
四、预算资金:人民币490000元
五、服务期限:2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6.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6.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6.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1.6.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6.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1.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1.6.6供应商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1.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2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6.2.1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备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6.2.2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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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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