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力生制药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随着集团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数字化转型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现行的档案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拟建设一个集中、统一、高效、安全的档案管理系统,来应对未来力生集团合规要求、提升运营效率、盘活知识资产、赋能数字化转型的迫切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力生制药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4905)力生制药档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有效期内;(2)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6)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 2025年11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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