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商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国际空侧中转区四层,面积为1988.99平方米,包含57间客房及配套空间室内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及设备。该面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如实际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差异,招商人不承担责任。
二、合作要求
(一)合作模式
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并向中选人收取经营权转让费。项目所有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重要提示:招商人原则上不因下列因素调整双方约定的租赁费单价的计算标准:
(1)国家政策、政府指令、白云机场的流程改造导致的影响;
(2)旅客流程动线、旅客流量、旅客构成的改变;
(3)入驻航空公司数量、航空公司分布情况及航班的调整;
(4)场地面积测量结果;
(5)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二)经营期限
本项目经营期限为8年,合同期自招商人向中选人完成经营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禁止转租
本项目禁止转租行为。如判定为转租行为,招商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委托机构将中选人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全额划转至招商人指定账户,无须征得中选人同意,中选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将被判断为转租:
1.中选人与第三方未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2.中选人和第三方约定了保底或固定收益;
3.中选人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第三方。
(四)营业时间
中选人应将营业时间向招商人进行备案审批,并在经营场地进行公示。中选人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招商人对营业时间的要求,如遇重大节日时段、大面积航班延误等特殊时期,中选人应遵守机场关于临时变更营业时间的要求。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一)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响应人需具有住宿业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披露为准。
(三)截至招商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以上两家公司的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
(四)截至招商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黑名单、集团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中的企业,该企业所控股的其他企业,名单中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以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主要人员为准,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人员”及“变更信息”查询页截图;“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任一股东所占比例)。
(五)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响应人,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关联企业、股东,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招商人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者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本条所指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六)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该企业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其他企业,该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的关联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七)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不得转包。
(八)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四、招商信息发布起止日: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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