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内容 1、********资信标获奖情况请明确以参建单位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及省级质量奖项是否可满足得分要求,请明确。 答:投标人作为参建单位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及省级质量奖项的,可满足得分要求,即投标人参建的部分应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指至少应包含土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若仅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而未承担工程土建施工,则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 如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参建部分是至少包含土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则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或合同协议书或分包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作为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得分项仅包含类似项目业绩及技术职称为得分项,但注解中内容又提到获奖情况的分值不超过2分,请明确是否漏项或该部分应删减。 答:注解中的内容为###市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9月版)》中的范本内容,评审内容只涉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技术职称”这两项量化指标,投标人按上述两项量化指标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定标因素表中企业实力项中要求“定标候选人在近3年内(2022年、2023年、2024年)获得过优质企业表彰进行评审",据查询###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优质企业及产品目录###市区域有以上企业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及第(七)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要求该项设置不合理,属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请求给予取消。如实在不予取消,请请求将每一档差距分值调整为********分,并请明确该优质企业标准,哪些类别算符合该优质企业条件。 答:本定标因素的设置符合###市政务服务****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佛政数[2024]18号)中“六、评标定标分离法使用细则”→“(五)定标规则”→“2.定标因素”的规定。 二、澄清修改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中的“(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转账、电子保函(保单)形式,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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