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共3点) (一)对《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以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原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现修改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二)对《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条 第8小点 进行澄清修改: 原内容: “8.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 现修改为: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关于纸质投标保函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的,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密封封套。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不承担相关责任。 ②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要求如下: 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载明的投标人、投标项目、保函金额、保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③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下: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投标保函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三)由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有补充,现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下载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中最新补充的施工图纸(附件:补充施工图纸-消防),结合原有施工图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他内容无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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