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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校园食堂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日通招-2025-067 号 ******** 项目名称:江城哈尼族彝###县职业高级中学 2024 年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校园食堂设备采购工程 ******** 最高限价:********.34 元 ******** 采购需求:采购双头电磁灶、冰箱、高温消毒柜、风幕机、刀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 质保期:3 年。 ******** 验收标准:设备交付后,采用对应的验收标准和依据进行验收,应将验收过程实现标准化、流程化,保障项目安全有效有序开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1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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