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旺苍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行数〔20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信息化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行数〔202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建设规模:拟建设1套数字基础设施:(1)包含公安交警感知源增补、网络租赁;(2)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等。
2.3 计划工期(交货期):21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设备招标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按照采购清单,提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运行期间的配合工作,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0(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筒型网络高清摄像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05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25 日10时30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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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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