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九师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二期)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33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161团、170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供气管道长度36.77km,新建场站2座,改造场站2座。
4.标段工程规模
(1) 第九师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建供气管道长度36.77km,新建场站2座,改造场站2座。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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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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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 |
第九师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所有风险和责任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编制并提交最终认定合格的竣工图。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
39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1、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2、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GB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承诺书)。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2022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等。(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0日 01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1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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