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服务人口集中流入老年人颐养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220000(万元)
6、最高限价:85.22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宜昌市夷陵区服务人口集中流入老年人颐养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49.5亩,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建设床位500张,新建区域性福利院1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院民楼、餐厅、厨房、各类老年人活动室和功能室、室外活动广场、晴雨走廊、院内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及设计招标等工作。本次采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之规定。
8、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后终结。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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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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