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各类食材及用品采购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45.000000万元;采购包4:45.000000万元;采购包5:12.000000万元;采购包6:12.000000万元;采购包7:14.500000万元;采购包8:14.500000万元;采购包9:21.000000万元;采购包10:21.000000万元;采购包11:12.500000万元;采购包12:12.500000万元;采购包13:22.500000万元;采购包14:22.500000万元;采购包15: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20.000000万元;采购包17:20.000000万元;采购包18:20.000000万元;采购包19:10.000000万元;采购包20:10.000000万元;采购包21:12.500000万元;采购包22:12.500000万元;采购包23:20.000000万元;采购包24:20.000000万元;采购包25:15.000000万元;采购包26: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徐州市中心医院食堂各类食材及用品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至本项目所有预算资金用完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4的投标人至少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投标人,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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