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P-MYXCG-002 项目名称###县产城融合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备购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4 最高限价(元):********.0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产城融合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设备购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04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纺纱空调系统8套、非PLC自动控制系统8套、配套风管安装工程。(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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