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部湾海洋渔业研究中心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车间循环水设施安装工程)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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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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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部湾海洋渔业研究中心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车间循环水设施安装工程) |
人民币13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安装、使用。 |
(2)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属性:货物类。
(4)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和服务。
(5)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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