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工业孵化项目已由连云港赣榆区发改委以赣数备【2025】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艾塘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罗阳村。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36平方米,其中厂房共7层约12093平方米,主要包括管理办公用房约1956平方米、生产车间约9437平方米、消防水箱间及泵房水池等约700平方米;门卫等附属约43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9509784.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业孵化项目厂房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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