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银医合作(二期)项目
四、采购内容:银医自助服务机(含配套软件)30台
五、交付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部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确保设备全线投入正常运营;自全部通过验收之日起,提供相应的硬件免费维保服务(五年)与软件免费运维服务(五年)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无关联关系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同意通过工行账户结算,没有工行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自助机具和配套软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所投自助机具需具备3C证书(提供制造商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体现生产制造)及制造商授权书, 所投每款机具的3C证书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5 日至2025年 11 月 11 日止,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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