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输送与分拣系统维修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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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项目 |
集成商 |
主要设备 |
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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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
整件输送分拣 |
德马泰克 |
箱式输送线、螺旋输送机、斜轮分拣、托盘提升机、皮带输送线等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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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件输送分拣 |
上海阳程 |
箱式输送线、箱式分拣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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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拣选及叠箱机 |
普罗格 |
拆叠箱机、在线拣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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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输送分拣 |
普天 |
箱式输送线、斜轮分拣、托盘提升机、皮带输送线、在线拣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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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输送分拣 |
普天 |
箱式输送线、斜轮分拣、托盘提升机、皮带输送线、在线拣选、螺旋输送机等 |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5.5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7.供应商具有自动化输送与分拣系统安装或维护保养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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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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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