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
项目名称:卫健委机关健康小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卫健委机关健康小屋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卫健委机关健康小屋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卫健委机关健康小屋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卫健委机关健康小屋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若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若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及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响应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