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鹤大高速增设宁安北互通立交工程A1-1标段砂石料运输(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宁安分公司鹤大高速增设宁安北互通立交工程A1-1标段砂石料运输(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砂石料运输,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运输量(m?) |
固定运距(㎞) |
单价最高限价 (元/m?)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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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碎石 |
0.5cm-1cm |
5500 |
74 |
39.96 |
739,260 |
|
碎石 |
1cm-2cm |
6000 |
74 |
3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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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屑 |
粒径0.16-5mm |
2000 |
74 |
3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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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制砂 |
粒径0.25-0.35mm |
5000 |
74 |
3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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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登录) | ||||||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宁安市上赊哩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货运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
(请登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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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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