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 2025年11月26日
投资项目名称:常平镇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常平镇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常平镇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常平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资金
投资金额:20375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常平镇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56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190.97平方米,最大跨度约10米,最大高度约56.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号厂房、二号厂房、三号门卫;其中一号厂房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6091.33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1.45米;二号厂房地上7层,建筑面积约25050.5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6.15米;三号门卫,建筑面积约49.14平方米。
招标内容:常平镇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工程;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4、建筑屋面工程;5、给排水工程;6、电气工程;7、弱电工程;8、暖通工程;9、电梯工程;10、消防工程;11、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工程;12、抗震支架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68253459.09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登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5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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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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