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募内容:本项目招募一个合作供应商,协助金华电信提供永康某单位迁建工程智能化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清单。
1.2本项目支付给合作供应商的最大金额不超过7782386.58 元(含税)。
1.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通知后180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1.4质保期:项目通过验收后六年(全彩LED显示屏、分控平台、控制平台、86寸一体机、可视化管理智慧调度系统、智能型身心反馈训练系统、身心调试放松舱系统、智能心理动感单车减压系统、全频扬声器、数字功率放大器主设备需提供原厂质保)。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设备到货且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安装调试且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9.5%,六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结算金额。
1.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合同总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截止至项目通过验收后结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至少具备1个类似智能化设备销售业绩案例。
2.1.7供应商不得有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4日起)存在重大法律诉讼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家属控股的公司。
2.1.9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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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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