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二批辅机: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第二批辅机: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采购
日期:2025年11月4日
1、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项目拟拆除4台原30万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3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本工程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新建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预留1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2×660MW燃煤机组输煤系统皮带机及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上煤系统C205AB、C206AB、C207AB带式输送机,码头改造的C200A,C200B皮带机,改造的三期输煤系统#20皮带机延长及新增C208皮带机,新增的污泥仓C209、C210皮带机设备和相关的三通及曲线落料管、胶带、入炉煤采机器、除铁器、皮带称、犁煤器、污水泵、DCS控制系统等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安装、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单机容量600MW或以上火电厂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的合同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一条带宽B≥1600mm的带式输送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上述评审内容)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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