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天津市泉达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招标采购573吨生活饮用水消毒剂次氯酸钠,中标人负责送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每次采购数量、送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限价
投标报价上限为单价:642.76元/吨。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商营业执照,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厂家(生产企业)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所投产品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须近6个月内满足《GB19106-2013》国标中A型标准的CMA检测认证报告;
5、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具备供水50万人口及以上净水厂稳定使用一年及以上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周期一年及以上往来发票、用户加盖公章的供水人口数量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合作合同;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7cn/)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及投标文件要求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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