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因录入有误,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办法”的“********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报价”的“评分标准”进行如下更正: 3.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供应商价格分为满分,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 分,每低1%加******** 分,扣完为止。按照线性插入法计算,精确到******** 分。 更正为: 3.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供应商价格分为满分,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 分,每低1%扣******** 分,扣完为止。按照线性插入法计算,精确到******** 分。 其他内容不变!二、投诉受理、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部门:成都光明南方光学科****公司财务部 地址:四川###市新###路339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成都光明南方光学科****公司财务部 地址:四川###市新###路339 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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