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ZF(请登录)
预算金额(元):1111400.00元
最高限价(元):1111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省安顺市 2024 年猴场镇辖区 139.49 亩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复绿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11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安顺市 2024 年猴场镇辖区 139.49 亩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复绿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④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企业2025年任意一个月为被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⑥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⑦特定资格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6)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 ①-⑥项要求的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⑦特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2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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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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