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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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1-04 收藏项目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工程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含新老机场的用电设备的更换,包含内容如下 :

老机场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为:旧办公楼1楼低压电房166栋饭堂开关更换,旧办公楼1楼1#2#联络主柜开关更换,旧机场原培训中心1楼低压电房乘务楼3#办公总电源开关更换,233栋1楼低压电房股份楼生活消防水泵总电源更换,233栋1楼低压电房股份楼南边动力总电源开关更换,旧机场股份楼三楼空调二回路电源限流断路器更换。

新机场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为:航材库400V低压馈电开关更换工程,北配套区低压电房补偿电容器、无功功率控制器、多功能仪表更换,飞行综合楼低压电房补偿电容器更换,南北区高低压电房地排改造工程,飞行综合楼微机继电保护测控装置改造工程。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项目

1

1004046.6

1004046.6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综合单价包干)采购模式。根据采购人的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等,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以上报价对承包范围内的满足后续工作的工程等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检测损耗、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环保、包劳保、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包设备交接试验、包系统调试、包材料、机具、设备及建筑垃圾等物料运输(含多次运输)、包验收、包保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实结算。其中,多次运输费、场地围蔽费、夜间施工费等项目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价包干。拆除费、废料外运费、土方外运费、预算包干费总价包干,不予调整合同价。

4、本项目非竞争费用:暂列金额:80375.79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887.37元。未按此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1.6 工程地点及工期:

序号

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

工期

1

南航股份2025年新老机场用电设备改造

广州市新老机场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意: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10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下载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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