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业务管理系统优化升级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5)第 0748 号;3、预算金额:57 万元。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5、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资产业务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6、本项目拟定深圳市元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8.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1、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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