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2025年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1台比亚迪唐DM-i智驾版115KM尊贵型车辆。
1.3采购预算:16万元(含税)。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位置)。
1.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配送地点。
1.7中选人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含税总价16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应答人须承诺成交后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应答(应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应答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产品的生产证明文件。备注: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由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出具保证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应答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7应答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应答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发售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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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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