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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休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万元

最高限价:182万元

采购需求:遵循相关工作方案与技术手册要求,依托专项技术服务,协助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下发的问题图斑进行精准数据处理,实地补充调查完善信息,收集与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建立清晰、准确的问题台账。最终形成一套精确完整的数据支撑体系,并对问题科学分类,确保与后续整治工作无缝衔接,按期保质完成试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任务区内所有问题图斑的补充调查并协助出具处置意见。第二阶段:2026年4月底前,全部图斑的整治意见书签订上传整治平台,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数量占图斑总数比例不低于80%。第三阶段:2027年5月底前需完成剩余全部试点工作内容(含整治协助、成果归档及上级核查配合),确保符合安徽省试点工作整体进度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至少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投标时需将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9点00分2025年11月17日08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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