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贵广惠教科技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诉讼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ZT
3、项目概况及应用范围:采购人与相对方为买卖合同关系,采购人为卖方,预估标的3200万元,管辖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采购人的诉讼地位为原告,律师事务所需代理案件的一审诉讼至执行完毕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4、资金来源:自筹。
5、标包划分:不划分。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经合法有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限的,提供成立之后年份年度财务报告即可,2025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近两年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败诉、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发生的纠纷、争议、诉讼及仲裁的情况,并承诺其真实性,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核要件。若在后期发现投标人有隐瞒,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索赔等在内的维权措施。
(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函,保证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需在报名时及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保密承诺函) 。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投标人须知中的有关条款要求。
4、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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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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