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Y
三、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寄递事业部付费的专线类(含裸光纤)通信线路租用,具体包括:1.裸光纤专线:西便门办公楼至亦庄呼叫中心生产网互联互通裸光纤专线2条(26公里/条);
2.数字及互联专线:(1)西便门办公互联网专线2条(移动、联通各350M,合计700M),用于办公大楼;(2)为最高法专线1条(200M),用于法院专递数据传输;3.新增互联网专线1条(100M)。
注:本项目拟分为1 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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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供应商或其母公司/总公司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提供的经营许可证为其母公司/总公司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息网可证明供应商与母公司/总公司关系的截图材料。
(八)供应商或其母公司/总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九)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或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央企总部或中央政府机关(中央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及特设机构、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在用的数字专线和办公互联网专线线路及裸光纤案例(3 个或以上)。
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线路种类、缴费凭据、带宽、数量或金额等信息。
(十)供应商需满足投标文件星号“*”条款要求,不满足星号“*”条款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十一)供应商的含税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本项目200M 带宽北京同城专线最高限价为20640 元/月,100M 带宽办公专用互联网专线最高限价为8550 元/月,700M 带宽办公专用互联网专线最高限价为54150 元/月,裸光纤最高限价为375 元/月/公里,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11 月04 日11 时00 分至2025 年11 月10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费用:5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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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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