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Ⅰ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9.4万㎡,地上建筑面积7.2万㎡,地下建筑面积2.2万㎡,其中4#产业用房建筑高度约59.1m。建设地点为东至渡驾桥江,南至陈渡界北二河,西至新梅路,北至扬帆路。
2.2招标范围: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Ⅰ标段18台电梯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服务等相关服务。招标控制价:3751960元。
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包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交货期:同批次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期60日历天,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及安装),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智能制造产业园Ⅰ标段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载货电梯)C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C级及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应同时提供制造商承担本项目电梯安装任务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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