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CECO
三、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楚天龙政商业务定制封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四、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为含税386.4万元/3年,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在国家邮政局或省级邮政管理局公布的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内,或能提供有效的“快递封套”监制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响应的,则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及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名录截图或有效期内的监制证书复印件】
(三)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八)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九)本次拟将采购预算3864000 元(含税)设置为最高限价。并在磋商文件中公布。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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