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内蒙古铁路运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现就 机务运安系统出退勤一体机软件信创统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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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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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出退勤一体机系统信创软件 |
现有一体机终端硬件对接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既有运安系统(信创版)软件研发,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1 |
套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运管集团相关生产岗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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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部署实施,在国产服务端操作系统进行系统软件应用服务部署并实现工作站客户端适配,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30 |
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6. 供应商须配合本次采购相关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7. 报价人须提供同类型产品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物资的采购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等证明文件。
8.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5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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