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汕德卡系列车型提供配件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2 年。
3.预算金额:79 万元/年,共计158 万元。
4.供货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236 号太原邮件处理中心;侯马市新田路19 号。
5.供货时间:太原中心供货时间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到供货需求电话后2 小时内送货上门;夜间如有需求需4 小时内送货上门。侯马中心供货时间要求,接到供货需求电话后,36 小时内送达。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常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重汽汕德卡车辆原厂配件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原厂配件的经销商,授权代理商需提供重汽授权证书,经销商需提供购销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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