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773
3、项目概述:电工业务外包服务,每年2520小时,7.5万元。
4、招标内容:
4.1具体采购内容:网路运营中心物流路场地一期和二期生产车间、办公楼;集包场地;向阳路场地;阜阳市区揽投部;仓储场地若干;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应急处理,日常值班,处理中心配电房管理等。
4.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市分公司承担。预计费用7.5万元/年(含税)。
4.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可续签1年。
4.4本次采购报价为工时报价,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具体工时数量以当月实际核算的为准),结算费用=当月工时合计*中标工时单价,年工时约2520小时,最高控制单价为29.5元/小时。
4.5包段划分:1个包。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29.5元/小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6其他要求:派遣的工作人员具有电工从业资质和专业能力,派遣人数为1名,能胜任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邮政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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