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提升及扩大试点应用项目胜利示范区2个软件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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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提升及扩大试点应用项目胜利示范区2个软件系统开发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124907.00元(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北斗运营服务中心,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采油厂生产单位有部分油田位于沙漠、戈壁等偏远地区,缺乏有效的井场数据传输手段,人工巡检耗时耗力,效率较低,利用北斗短报文进行油井数据的传输,实现现场油井RTU设备交互,采集井场生产运行状态关键监测数据,通过北三短报文通信方式回传至平台,平台完成数据解析、存储与展示。海洋石油船舶中心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需要能够监控船舶位置、运行状态(集控数据),利用北斗短报文终端采集船舶位置数据和集控数据,通过北三短报文通信方式回传至平台,实现船舶数据解析、存储与展示。
2.2 标的物:招标标的物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调研和需求分析 | 项 | 1 | 50439.00 | 50439.00 | |
2 | 海洋石油船舶中心北斗短报文应用模块 | 套 | 1 | 715530.00 | 715530.00 | |
3 | 北斗短报文井场数传模块 | 套 | 1 | 358938.00 | 358938.00 | |
合计 | 1124907.00 |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 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国内地点。
三、资格要求
中国石化北斗运营服务平台提升及扩大试点应用项目胜利示范区2个软件系统开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实行 “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作为信用和履约能力的补充证明。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招标方免于遭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和费用。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00:00至2025年11月09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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