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2025年度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74322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为:17572.75元;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秦淮河左岸明月港湾段堤防附属设施破损护栏(河道桩号K3+456~K4+100)进行拆建,同时对护栏损坏基座维修出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电子公章);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与等级: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一级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具有手写签名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该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高校设计单位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参考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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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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