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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3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3256FG305F

项目名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93,4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93,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数据分析子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5,800.00

-

1-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数据中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100.00

-

1-3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中介超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6,500.00

-

1-4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数据中心升级(原数据V2.0系统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7,200.00

-

1-5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中介超市中间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400.00

-

1-6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公共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16,500.00

-

1-7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交易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3,700.00

-

1-8

其他运营服务

业务管理运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86,100.00

-

1-9

其他运营服务

数据处理运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8,400.00

-

1-10

其他运营服务

其他业务运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16,500.00

-

1-11

其他运营服务

网络安全运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1,2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定制软件开发服务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6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交付验收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系统运营服务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周期为6~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分包形式预留不少于合同总额的18.4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分包的采购标的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须为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是否分包,不作限制。如供应商采取分包,供应商须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不分包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采取分包的,则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2)若供应商非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将允许分包的内容全部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18.49%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除允许分包的标的外,其它标的不允许分包。(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升级改造及运营运维(2025-2026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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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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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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