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2025年电站及库区电排站垃圾清运项目,已经批准。项目业主: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干航电枢纽分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年电站及库区电排站垃圾清运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干航电分公司负责赣江新干航电枢纽工程运营管理,该工程是江西省和交通运输部“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是赣江六个梯级开发自上而下的第五级,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功能的航电枢纽工程。工程坝址位于吉安市新干县三湖镇上游1.5公里处,工程总投资38.45亿元。电站装机总容量11.2万kW,共7台机组,每台机组装机容量为1.6万kW,设计年平均发电量5.34亿kW·h。库区17个电排站:左岸沿线约50公里左右,共6个电排站;右岸沿线约40公里左右,共11个电排站,其中河下、佬上电排站属峡江县行政区域内,其余电排站分布于新干县沂江、溧江支流和赣东大堤、赣西大堤。
为了确保电站及库区各电排站进水口垃圾及时上岸、及时处理,保障电站机组及电排站水泵运行安全。鉴于目前电站及库区各电排站无垃圾堆放自然降解场地,经新干航电分公司研究决定选择专业单位对新干航电分公司电站及库区电排站的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2.2采购范围
(1)电站:需要将电站进水口7台机组拦污栅区域使用清污机打捞上来的垃圾,以及电站厂房集中点垃圾清运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取得县级市政垃圾处理站相应证明材料。参考电站近几年垃圾清理情况,暂估年垃圾数量为1200立方米。
(2)电排站:需要将库区17个电排站(左岸沿线约50公里左右,共6个电排站;右岸沿线约40公里左右,共11个电排站,其中河下、佬上电排站属峡江县行政区域内,其余电排站分布于新干县沂江、溧江支流和赣东大堤、赣西大堤。)进水口拦污栅处打捞上来的垃圾清运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取得县级市政垃圾处理站相应证明材料。参考电排站近几年垃圾清理情况,暂估年垃圾数量为800立方米。
(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计量结算:清污机抓取上来的漂浮物按直接装运车辆实际方量进行统计,以实际方量及固定单价进行定期结算。(上述年平均垃圾数量仅作为总量参考,结算以实际计量为准。)
2.3项目时间
本项目时间自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止。
2.4质量要求
(1)供应商负责将电站、电排站清理上来的垃圾清运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取得县级市政垃圾处理站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自行提供垃圾清运所需的交通工具、清污工具、安全设施用品等安全工器具。
(3)供应商在甲方安排拦污栅前垃圾清污时,必须安排适当人员协助。(甲方使用清污机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4)供应商须确保电站、电排站作业现场地面清洁,做到车走场清;凡进出清运现场的车辆必须满足垃圾清运要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2.5安全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8万元以上垃圾清运相关服务业绩。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响应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7近3年在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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