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袁河航道提升工程(K72+600-K61+600河段)疏浚施工方案变更洪水影响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袁河航道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由新余市政府、宜春市政府和港口集团负责,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袁河航道提升工程起点为新余浩吉铁路大桥,终点为樟树市荷湖馆村入赣江的河口,全长103.5km。本次航道设计等级为:Ⅲ级,航道标准为:航宽60m,水深2.4m,转弯半径不小于360m,通航保证率95%。龙尾洲、笏洲、石洲3个航运枢纽船闸按Ⅱ级建设,设计船型为1000吨级、2000吨级船舶,兼顾3000吨级船舶。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疏浚工程、清礁工程、护岸工程)、航运枢纽工程(含龙尾洲枢纽、笏洲枢纽、石洲枢纽改建船闸)、桥梁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智慧航道、智慧船闸、管理与维护设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等工程组成。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袁河航道提升工程(K72+600-K61+600河段)疏浚施工方案变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含涉河建设方案)的编制、评审及审批,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负责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会议评审会务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4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满足相应财务、业绩、信誉和人员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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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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