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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定制化大屏数据对接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1-0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认真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育人为本、融合创新、系统推进、引领发展”为原则,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的基本方略。

2021年03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用一个章节的篇幅强调“提高教育数据管理水平”。2023年5月26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300-500所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以数字化转型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教育管理相关数据要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台做好对接,确保接入教育部数据中心,并以定制化大屏的形式展现出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地点

交付期

1

云南定制化大屏数据对接服务采购项目

/

/

云南

合同签约后2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1.2.1采购内容

制定学校校级数据标准、数据对接服务、数据补采服务、系统配置服务、大屏定制化对接服务。

1.2.2项目规模:5万元人民币(含税6%)

1.2.3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标包二:…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7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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