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5-2027年一汽奔腾公关传播代理-品牌及新能源标段
2.2招标内容:2025-2027年一汽奔腾公关传播代理-品牌及新能源标段
2.3服务期限:21个月,即合同签订起到2027年7月31日止
2.4实施地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①提交申请人2023、2024年审计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深度查验截图(申请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 ,具体要求如下:
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2)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申请人应确保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4)申请人由于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导致无法提供上述任一年度查验截图的,均视为不满足财务要求。
②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垫资不低于10个月,垫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构成中给定条款及格式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至少为3家乘用车品牌(其中至少1个新能源乘用车品牌)提供过类似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合同必须是申请人与乘用车品牌方或其下属销售公司直接签署的合同。单个品牌服务合同周期必须为连续12个月及以上(合同周期按月累计;同一品牌重复月份不予累计,不同品牌无此限制);
①一个汽车集团下属的多个子品牌可以重复计数(比如一汽集团旗下,一汽大众、一汽红旗、一汽奔腾,可判定为3个不同品牌);
②合资品牌按国内合资方进行判定,不同的国内合资方视为不同的品牌(比如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可判定为2个不同品牌)。
6) 提交新能源乘用车品牌业绩时,对于同时具有新能源车型和传统动力车型的品牌,其业绩合同中必须体现出该品牌下属的新能源子品牌或新能源车型,否则视为非新能源乘用车品牌业绩;对于只有新能源车型的品牌或车企,无此限制,可直接视为新能源乘用车品牌业绩;
7) 类似服务是指公关传播服务。即业绩合同服务内容包含下列任意3个或以上:公关策略、公关传播、媒体关系、危机管理、媒体合作、KOL传播、互动营销、社会化传播、口碑维护 (上述说法在不同合同中的称呼可能有所差别,但应能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出是此类工作;合同名称明确为“公关活动”的,均不视为年度公关传播业务服务)。
8) 所有合同中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不含税100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有总金额的,按合同总金额判定;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不含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中标通知书(有对应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品牌及车型公关传播经验,服务汽车行业资历在10年或以上,在申请人公司任职6年或以上,且必须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申请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分公司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的个人简历表(简历表必须包含服务汽车行业的资历及在该公司的任职年限);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6个月中必须全程由申请人缴纳社保);
3)仔细阅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构成中给定格式的人员要求及能力承诺,并加盖公章。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申请人应为本项目设立(不含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2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 (不包括驻场人员),其中具备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13人或以上,具备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8人或以上,必须包含公关传播策略、互动营销策略、客户端、媒介、文案、设计、口碑等岗位人员,专人专岗,不可兼职;
②申请人应为本项目提供至少1名一汽奔腾项目驻场服务人员,不可兼职;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申请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分公司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3.1.6响应及执行相关承诺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技术部分(四)其他要求中的19项条款,并做出响应承诺。如同意做出承诺,请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构成中给定格式的承诺函加盖公章;不加盖公章视为不同意做出承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函》(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5年11月3日23:00至2025年11月7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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