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拱辰张镇南箕水闸河道清淤和河岸绿化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水利局以荔水审批〔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辰飞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辰飞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拱辰张镇南箕水闸河道清淤和河岸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拱辰街道;
2.2 工程规模:对南箕水闸上游780m河道整治,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清淤清障780m,清淤量约2.2万立方;河道护岸修复约310m,河道两岸新建绿化约10303平方;增设栏杆195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预算审核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审核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342067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83431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系列(SL/T 631.1 - 63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08:00时至2025年11月26 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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