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西部分)景观管网、5#6#楼幕墙及3#5#6#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西部分)景观管网、5#6#楼幕墙及3#5#6#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已由南阳高新区管委会备案 ,项目代码2307-411371-04-01-248415,招标人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西部分)景观管网、5#6#楼幕墙及3#5#6#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2.2项目编号:E4
2.3项目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
2.4招标范围: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西部分)景观管网、5#6#楼幕墙及3#5#6#公共区域精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5计划工期:每批次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已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3.6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市场主体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并且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和企业市场主体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致。
3.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4日08:00至2025年11月2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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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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