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息烽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经营权出让项目 已由 息烽县人民政府 同意将本项目采用 经营权出让 模式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息烽县自然资源局。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息烽县自然资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经营者,并与中标经营者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授予中标经营者在出让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权利,由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三、实施范围概述
(一)项目名称
息烽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经营权出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项目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915.22万元。
(四)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预计建设工期为1年
(五)项目实施范围
拟出让息烽县国有林场23129.80亩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20年林下经济经营权,由经营者对项目林下经济业态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林地整治、林下文旅设施安装、设备采购和厂房装修。(详见招标文件)
(七)经营权出让期限
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自《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19年。
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后,经营者将经营权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八)经营权出让价款确定方式
1、本项目的竞价标的为息烽县23129.80亩国家二级公益林及地方公益林20年林下经济经营权,竞价标的金额为经营权出让价款,报价低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经营权出让价款下限确定为20022.10万元,最终以中标经营者的投标报价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2025年11月1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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